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金信园拍卖有限公司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2019)辽0411民初2159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上诉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座落于顺城区,经鉴定部门测量为110.92平方米案涉门市房一处。 二审案件受理费12356元,由上诉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589元,由上诉人辽宁金信园拍卖有限公司负担76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