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蓝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蓝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河北蓝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翼A08F5F沃尔沃牌汽车、翼A5Z9W3长安牌汽车、翼A51JB5长安牌汽车、翼A67SS1祥农达牌汽车、翼AU3Y02祥农达牌汽车、翼A639K3祥农达牌汽车、翼AV0Z55祥农达牌汽车、翼AV384Z祥农达牌汽车、翼A15XT7祥农达牌汽车、翼A37KV0祥农达牌汽车、翼AQ55Z5祥农达牌汽车、翼A37P07祥农达牌汽车、翼AT1A59祥农达牌汽车、翼A32KG1东风雪铁龙牌汽车。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向本院提交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2-04 |
| 发布日期 | 2022-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