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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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车辆损失共计18022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项判决内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将该款汇入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临商银行账户:81×××29,并注明案号及原告姓名。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4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若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