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隆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内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西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河南隆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梅赛德斯-奔驰牌豫R×××××号牌车辆处分权,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或者设置其他权利,期限为2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河南隆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在河南西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壹佰万股的股权(股金证号:120000033087),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或者设置其他权利,期限为1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4-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