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淮展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田央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徐州淮展置业有限公司的解除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徐州淮展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号为32×××9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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