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经纬钢帘线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山东经纬钢帘线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原告山东经纬钢帘线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 裁判日期 | 2021-10-20 |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