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记忆坊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金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北京记忆坊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已提供担保,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宁波金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8.5万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445元,由申请人北京记忆坊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0-13 |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