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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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辽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辽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郑州市二七区绿地爱华学校名下银行存款2061251元或者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7-20 |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