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684民初246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建平,山东蓬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傅世平,山东仲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香兰,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刁文华,山东渤海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立案。2019年10月25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50元,减半收取计425元,由***负担。

审判员宫继英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王娇

裁判日期 2019-10-25
发布日期 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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