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684民初246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城镇居民,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建平,山东蓬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傅世平,山东仲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香兰,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刁文华,山东渤海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6日立案。2019年10月25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850元,减半收取计425元,由***负担。 审判员宫继英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王娇 |
| 裁判日期 | 2019-10-25 |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