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山峰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金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林州途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省金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325297.45元及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7年6月21日计算至给付之日);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728元,由被告河南省金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