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飞跃冷饮配送部 绥芬河兴河进出口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绥芬河兴河进出口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633.7元,减半收取计816.85元,由绥芬河兴河进出口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2-01-14 |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