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东远建材有限公司 福建龙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福建东远建材有限公司以其拟与被告福建龙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庭外和解为由,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福建东远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福建东远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2-30 |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