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开新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廊坊精雕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开新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廊坊精雕数控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1900元,由原告开新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22-01-29 |
| 发布日期 | 2022-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