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陈*、汪**撤回对被告谢**、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8862元,减半收取4431元,由原告陈*、汪**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