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舒兰市红四方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舒兰市红四方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费1224元(已交纳),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4-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