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舒兰市红四方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舒兰市红四方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费1224元(已交纳),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