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 上海润邦快士奇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的申请系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其撤诉申请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