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攸县旭鑫陶瓷花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1、限被告杨**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攸县旭鑫陶瓷花纸有限公司货款70000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4.15%从2019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二、驳回攸县旭鑫陶瓷花纸有限公司告杨**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2-27 |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