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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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天津舒鹏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天津舒鹏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天津舒鹏阀门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2-23
发布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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