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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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张忠晗、吴艳艳位于鄄城县温泉新村的房产一套(房产证号:鄄房权证城区字第××、鄄房权证城区字第××号)的所有权及所附属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鄄国用(2012)第0090号)归竞买人李靖所有及使用;

二、买受人李靖可持本裁定书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剩余债务被执行人继续清偿。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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