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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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民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实业公司的银行存款24099293.96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