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皖0403民初275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道帮,安徽源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士伟,安徽源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井兵,该公司经理。 被告: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9Q。 法定代表人:杨邦凯,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分公司、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卢红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李梦奇 |
| 裁判日期 | 2019-05-2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