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皖0403民初275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道帮,安徽源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士伟,安徽源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井兵,该公司经理。

被告: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9Q。

法定代表人:杨邦凯,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分公司、安徽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2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卢红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李梦奇

裁判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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