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瑞元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现原告中景园林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吉林省中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9168元(原告已预交),退还原告吉林省中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 裁判日期 | 2021-12-13 |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