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龙飞混凝土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052254.7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郑州龙飞混凝土有限公司预交。

需要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4-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