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闽0128民初6985号 原告: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住***。 负责人:高潮。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与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9日立案。原告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仍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福建平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楼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翁才华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陈燕琴 书记员施如楠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