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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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铭顺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廊坊中油龙祥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77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