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广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瀚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珠江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恒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8)渝0105民初14443号民事判决; 二、重庆广建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湖南恒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764058.5元,并支付利息(以764058.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9年9月25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湖南恒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180.75元,由湖南恒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1440.59元,由湖南恒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