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安阳市宇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安阳市宇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592280元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查封、冻结期间不得转让、买卖、过户或者抵押;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28
发布日期 2019-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