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阿拉尔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1,379,775.1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驳回原告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840元,减半收取计892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新疆阿拉尔南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25元,被告阿拉尔西北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495元(与上述义务一同履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