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
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
广东安捷急救转运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39959.77元;

二、驳回***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03.25元,由***负担59.19元,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544.06元。在上述判决给付期限内,广东豪龙建设有限公司迳付***受理费1544.06元。***已预交的受理费为1603.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07
发布日期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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