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滨州德鑫古典家具产业基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83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1月2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37.50元,由被告***负担;保全费920元,由原告***、***负担70元,被告***负担8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