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提取、扣留二被执行人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有储蓄业务单位的存款人民币143786元(含诉讼费、执行费),及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6年3月1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债务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从2019年11月15日起计算至支付之日止)。 二、对上项不足清偿的部分,查封、扣押二被执行人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的等值财产。 三、执行中的实际支出费用由二被执行人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