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新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签订的《热轧车间挤密桩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50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20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的利息129元;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2月11日止的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计算支付。 案件受理费1105元,由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