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1民初26002号 原告:讯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瑞恒,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纯科,辽宁冠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林凤臣,董事长。 被告: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凤波,总经理。 原告讯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房山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8日立案。2020年1月2日,讯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讯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李新利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 书记员李圆君 |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