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宝鸡市启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岷县人民法院(2019)甘1126民初2022号民事判决;

二、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103005.84元;

三、由***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鉴定费49167.65元,宝鸡市启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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