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国创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湖北德普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恒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国创动力系统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13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北德普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8-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