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理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清偿原告深圳市理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货款270892.06元。 二、被告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深圳市理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逾期付款损失,以拖欠货款270892.0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参照罚息利率计算,从2019年9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案件受理费5360元,由被告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