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常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苏州常大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苏州工业园区香堤澜湾业主委员会与被告江苏常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于2018年6月21签订的《苏州市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苏州工业园区香堤澜湾业主委员会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苏州工业园区香堤澜湾业主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账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 裁判日期 | 2019-08-08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