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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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返还南京市六合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坐落于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X路X号X幢X单元108室房屋,并恢复原状; 二、驳回南京市六合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对南京太湖世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8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4400元,合计448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