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19)吉0303民初132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2019)吉0303民初132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四平市金都物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1329393.45元。”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5146元,由四平市金都物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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