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通达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海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湖云牧业有限公司 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6年12月23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保证合同》无效; 二、驳回原告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收取受理费8089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85893元,由原告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0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