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通达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海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湖云牧业有限公司
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6年12月23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保证合同》无效;

二、驳回原告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收取受理费8089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85893元,由原告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2-02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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