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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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2018)沪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人民币6,464,434.02元指定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