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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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莘县恒远工贸有限公司 莘县益丰油脂有限公司 山东昌裕集团聊城齐鲁漆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足额交纳上诉费用,按放弃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8-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