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2019)苏0623民初4426号民事判决; 二、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报酬120000元及违约金20000元; 三、驳回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100元,均由江苏宇迪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17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