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39451.32元,或者扣留、提取其相同的收入,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二、被执行人湖北宜化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134523.32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利率标准,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2019年8月8日起至债务还清时止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若查封、扣押财产,被执行人必须于财产查封、扣押后三日内自觉履行上述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31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