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春市百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提供担保的马忠福名下坐落于长春市××区交汇处长春恒大绿洲(一期)6幢1单元402号[房产证号为(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第XXXX号,丘地号XXXX,建筑面积282.13平方米]房产一套; 二、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坐落于长春市××区[权利证号为XXXX,丘地号为XXXX,建筑面积70.55平方米]房屋一套。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