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贵州毕节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赤水市同盛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言杰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贵州毕节市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赤水市同盛置业有限公司、***价值12000000元的财产予以保全。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