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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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教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英豪教育进修学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18)苏0508民初8408号民事判决; 二、苏州华源教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州市科普进修学校学费分成、毕业设计指导费等费用合计1403015元; 三、驳回苏州市科普进修学校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458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0850元,由苏州市科普进修学校负担35964.5元,由苏州华源教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461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5850元,由苏州市科普进修学校负担32672元,由苏州华源教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17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