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申请执行人成都市新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被执行人成都宏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收补缴竣工增容的土地出让收入60626.72元准予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