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
青岛景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告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1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财产即原告青岛景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鲁B×××××车。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9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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