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 青岛景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告青岛毕勤易莱特电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1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财产即原告青岛景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鲁B×××××车。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