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沙金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洋华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申请人张云海名下车牌号为湘AXXXXXXX的梅赛德斯-奔驰2996CC小轿车(车架号为:XXXXXXXXXXX); 二、冻结被申请人长沙洋华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钟国军、钟红军、长沙金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共计57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